香港經濟體作為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從一開始的極為謹慎轉為開放、包容到支持的態度。本文將一覽香港在加密貨幣方面從零監管到強監管的發展歷程,從2014年到2024年,回顧並疏理香港加密貨幣監管的具體內容,以幫助市場參與者了解香港在加密監管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香港&內陸加密監管演變簡史概覽(近10年):
近年來,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不斷擴大對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的監管範圍,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保護,並在整個生態系統中建立協調的監管框架。
香港作為中國與世界的窗口,相比中國內陸的「要鏈不要幣」的保守和嚴謹態度,香港對於加密貨幣的態度和監管有著極大的轉變,自2014到2024年,這10年間主要可以分為四個時期:早期發展期、政策開放期、監管框架摸索與建立期、全面開放期。以下是香港加密貨幣監管態度的重要演變歷程:
2014-2015:早期發展期
2016-2017:政策開放期
2018-2021:監管框架建立期
2022至今:全面開放期
由上面的時間線可以看到,在2017年以前,市場主要焦點是比特幣交易和初始代幣發行(ICO),當時的監管態度偏向提醒投資者風險,還沒建立全面的監管框架。
而2018年後,隨著虛擬貨幣市場規模迅速擴大,涉及非法集資和洗錢的案件也增多,香港監管機構開始探索更完善的監管框架,SFC引入沙盒計畫,允許虛擬貨幣交易平台(VATP)在特定條件下運營,為行業提供測試環境,試點計劃促進虛擬資產的合規發展。接著在2021年SFC首次向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發放牌照,這是一個監管成熟的標誌性發展。
香港在加密監管方面採取了多機構協作模式,主要涉及以下機構及其職責:
如上圖表,在香港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中,打星號的四個機構是對加密貨幣行業最具主要影響,分別是香港的SFC、HKMA、IRD 和 FSTB,因為它們直接負責制定和執行針對加密貨幣市場的關鍵政策和監管範圍。
這些機構在結構上互不隸屬,獨立運作,彼此之間功能上有所分工。其中,SFC 和 HKMA 是與加密貨幣行業直接相關的核心監管機構,分別針對交易所、基金和穩定幣等核心領域進行監管。IRD 和 FSTB 則在政策支持和稅收環境的構建上扮演關鍵角色。這四個機構共同構成了相關加密行業主要監管框架。
了解完香港的加密監管框架後,在進一步談具體政策措施前,我們先看香港是如何定義加密貨幣。
根據香港法律,加密貨幣不是受HKMA監管的法定貨幣,所以不屬於貨幣,因此就目前來說沒有任何數位資產是真正得到香港政府的支持。
於是香港對加密貨幣定義主要圍繞其作為一種虛擬資產而展開,並根據不同的用途或特性進行分類,其中排除了中央發行的數位貨幣(CBDC)。想更深入了解可以去SFC官網查看,以下概括香港加密貨幣整體的廣義定義和條例中的定義:
1.整體定義:虛擬資產的廣義範圍
根據香港證監會(SFC)與金管局(HKMA)的定義,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VA)是價值的數位表示,可以包括:
2.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條例》的定義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條例》(AMLO),虛擬資產被定義為:
明確排除:中央銀行發行貨幣、受《證券及期貨條例》監管的證券或期貨合約、儲值支付工具,以及有限用途數位代幣(如顧客忠誠積分和遊戲內資產)。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強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Mandatory VASP Licensing Regime)。SFC 頒發的金融牌照有以下十類:
1 號牌照:證券交易,為客戶提供股票、股票期權、債券交易和經紀服務,還能夠提供共同基金、單位信托基金配售和承銷證券;1 號牌還分成 小 1 號牌 和 大 1 號牌。
2 號牌照:期貨合約交易,為客戶提供指數或商品期貨交易及經紀服務;
7 號牌照:自動化交易,為客戶提供訂單撮合操作的電子交易平臺服務;
8 號牌照:擔保融資,為客戶提供股票質押融資服務;
在這些牌照中,1號 和 7號 牌照是交易所要合規落地的必要牌照,這兩個分別是證券交易和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另外,若是要進行私募或公募就必須要有9號牌照,才能合法的託管使用者資金。
對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SFC 於 2019 年推出了監管框架,並在《立場書——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以下簡稱「立場書」。
《立場書》明確指出,證監會無權向僅買賣非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的平台發牌或進行監管。
這是因為此類虛擬資產不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或「期貨合約」,相關平台的業務也不構成該條例下的「受規管業務」。因此,在「自願發牌制度」下,純粹從事非證券型代幣交易的虛擬資產平台無需持牌。
《立場書》延續了 SFC 在 2017 年《關於公佈證監會監管沙盒的通函》中對金融科技創新採取的監管沙盒立場,體現了其在加密金融領域的具體實踐。
根據《立場書》,若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擬提供至少一種證券型代幣的交易服務,需向證監會申請第 1 類(證券交易)及第 7 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牌照。此監管架構包含嚴格的資產託管、網路安全、反洗錢、市場監督、會計審計、產品盡職調查和風險管理標準。
SFC 特別強調,其監管範圍僅限於提供虛擬資產交易、結算及交收服務,並對投資者資產有控制權的平台(即中心化虛擬資產交易所)。
對於只提供點對點市場交易服務,且投資者保有資產控制權(無論是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的平台,SFC 不會受理其牌照申請(即去中心化虛擬資產交易所不受 SFC 監管)。
此外,若平台僅為客戶進行虛擬資產交易(包括傳送交易指示),但未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SFC 同樣不會接受其牌照申請。
在法律法規的適用及制定方面,香港經濟體監管當局將現有的法律法規應用在加密資產行業,同時也根據需求制定新的法規來實施相關監管。基於技術中立原則,監管當局根據加密資產業務的經濟功能來進行監管,而不是基於技術本身。
過去,香港金管局在2021年6月8日公布的「金融科技2025」策略中有一項舉措叫「商業數據通(CDI)」,目的是提升香港的數據基建,以發展出更多新的金融產品,全面推展銀行數碼化並擴展金融科技人才。
近期,在2024年尾聲,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建議研究推出「數字通」,開放特別通道允許內地投資者買賣香港認可的數字資產,豐富兩地互聯互通內涵,這個概念與 CDI 不謀而合。
香港加密監管的新政策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這些新政策的目的是使香港成為一個安全、有序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同時推動金融創新與增長。香港加密監管的具體措施我將其分成6類,幫助更好的理解,其中包括市場准入、稅收政策、穩定幣監管、技術與創新支持、投資者保護與特殊政策:
1、市場准入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牌照制度
自2023年6月1日起,香港實施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牌照制度。根據該制度,所有在香港經營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必須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申請並持有牌照,並需滿足以下要求:
截至目前,僅OSL和HashKey兩家平台獲得牌照,包括OKX、Bybit等在內的22家公司正積極申請中。
虛擬資產基金與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香港允許虛擬資產基金在本地設立並運營,但僅面向專業投資者。
同時,2023年香港批准虛擬資產現貨ETF和期貨ETF,並提出監管要求:
2、稅收政策
香港目前對虛擬資產相關的稅收政策採取較為明確的規定,主要的稅務處理方式如下:
資本利得稅:
香港沒有資本利得稅,這意味著如果個人或企業因持有虛擬資產而獲利,該利得通常不會被課稅。然而,如果交易活動被認定為商業性質,例如頻繁的交易行為,這些利得可能被視為營業收入,需繳納利得稅。
利得稅:
若虛擬資產活動屬於業務性質,例如挖礦、經營交易所或作為公司業務的一部分,相關收入需繳納16.5%的利得稅(企業稅率)。
工資稅:
如果虛擬資產作為員工薪酬的一部分,則應以其市場價值計算,並按照工資稅的規定進行申報。
跨境稅務處理:
香港稅務局強調,虛擬資產的稅務處理基於收入來源地(source of income)。若收入被認為源於香港境外,則不需繳納利得稅,這一政策為跨境加密企業提供了優勢
虛擬資產的估值與記錄:
稅務局建議企業和個人對虛擬資產進行詳細記錄,包括交易時間、價值、對應法幣匯率等,以備核算稅務時使用。
香港的稅收政策對虛擬資產交易者及相關企業提供了較大的靈活性和低稅環境,吸引了眾多區塊鏈與加密貨幣公司在港設立業務。
3、穩定幣監管
穩定幣被認為是加密市場的關鍵組成部分,香港對法幣掛鉤穩定幣(FRS)提出專門監管框架,包括:
4、技術與創新支持
沙盒制度
香港金管局(HKMA)與SFC設立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允許加密貨幣企業及初創公司在受控環境下測試產品和服務,促進創新技術發展,並有效控制風險。
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
香港持續研究零售層面的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並啟動數位港元的相關測試,以推動數位金融及虛擬資產的應用。
5、投資者保護
6、特殊政策
香港政府通過VASP牌照制度規範加密貨幣市場,不僅提升了市場透明度和安全性,還吸引了包括OKX、Bybit等國際交易平台進駐。對於本地市場,這些政策加強了投資者保護,要求交易所遵守嚴格的AML和CTF規定,提升了香港居民對加密貨幣投資的信心。從全球視角來看,香港採取相對寬鬆的監管政策,與內地的嚴格限制形成鮮明對比,使香港成為亞洲重要的加密貨幣樞紐。
1、香港加密政策
2、其他加密市場政策
美國:
以強化監管為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定部分加密貨幣為證券,並要求其符合相關法律。穩定幣方面,美國注重資產儲備與透明度,推動立法框架(如《穩定幣透明法案》)。不過,監管的不確定性已導致部分企業遷往國外
歐盟:
推出《加密資產市場法案》(MiCA),對所有虛擬資產提供統一的法律框架,涵蓋穩定幣、代幣發行和交易所。歐盟的政策注重保護投資者與推動創新,對環境永續性(如 PoW 能耗)也有特殊關注。
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實施《支付服務法案》,為加密貨幣交易所提供支付服務牌照,並要求嚴格的 AML 和 CTF 合規。穩定幣和 DeFi 的監管政策相對寬鬆,新加坡是亞太地區與香港並駕齊驅的加密市場中心。
中國大陸:
中國對加密貨幣交易採取全面禁令,但積極推動中央銀行數位貨幣(數字人民幣)的開發與應用,並將其作為數字經濟的重要工具。
日本:
日本金融廳(FSA)規定,虛擬資產交易所需持牌運營,並對加密貨幣分類(如支付代幣和實用代幣)進行了詳細定義。穩定幣方面,要求發行人必須是銀行或經授權的信託公司。
3、政策比較總結
這份圖表全面比較了六個主要市場(香港、美國、歐盟、新加坡、中國和日本)在加密貨幣領域的監管政策,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監管框架:香港採用VASP牌照制度,著重合規與安全;美國強調證券法的適用性;歐盟實施統一的MiCA框架;新加坡支持創新同時確保安全;中國則全面禁止交易;日本採用明確的交易所牌照制度。
穩定幣政策:各地區政策差異顯著,從香港僅監管與法幣掛鉤的穩定幣,到美國的嚴格監管,再到新加坡的相對寬鬆政策。中國完全沒有穩定幣市場,而日本則限制只有銀行或信託公司可以發行。
技術支持:香港和新加坡較為積極,分別採用沙盒制度和重視技術應用;中國專注於CBDC開發;其他地區則各有側重。
稅收環境:香港和新加坡都提供無資本利得稅的優惠環境,美國則因州而異,歐盟部分成員國也無資本利得稅,而日本則按交易所得徵稅。
對市場發展的影響
對全球競爭格局的影響
在香港加密監管政策逐步落實的背景下,市場呈現出雙重特徵:一方面,嚴格的監管框架為市場帶來合規化和透明度,吸引了全球機構投資者和項目方的目光,並有助於穩定幣和虛擬資產交易市場的發展;另一方面,高昂的合規成本和潛在的政策變動風險可能抑制初創企業的進入,削弱市場創新活力。
在香港的加密監管框架下,市場存在顯著的機遇與風險,下面我將逐一分析:
1、吸引全球加密企業進駐
2、促進創新與技術發展
3、吸引機構投資者
4、對接內地及全球市場
1、監管門檻高,限制市場活力
2、國際競爭加劇
3、法規不確定性和變動風險
4、市場集中風險
5、潛在法律與資安風險
香港在加密貨幣監管上的進一步政策變化可能集中在強化穩定幣監管和推動數位港元(CBDC)的應用上。隨著國際加密市場的快速發展,香港可能會主動與國際組織(如G20)協調,以參與制定全球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確保本地政策符合國際趨勢。
同時,香港可能加大對區域合作的投入,例如與中國內地、大灣區以及東南亞市場進行監管框架的對接,以提升跨境交易效率。
政策上,可能新增針對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Web3應用的監管細則,以捕捉新興技術帶來的增長機遇,並進一步優化金融科技沙盒計畫,降低初創企業的合規進入門檻,鼓勵創新。
整體來看,香港未來的政策變化可能在加強風險控制的同時,進一步提升其作為全球加密資產樞紐的競爭力。
香港的加密監管政策雖然在形式上獨立,但隨著全球化經濟發展,與其他國家的協調合作變得越來越重要,特別是在國際組織的框架內。
首先,G20已強調加密貨幣全球性監管需求,香港作為亞太區的重要金融樞紐,未來可能會積極參與相關討論,並根據G20的共識加強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TF)的協調機制,推動跨國數據共享與監管技術合作。
在區域層面,香港也有可能加強與亞太地區國家的合作,統一跨境支付標準,特別是針對數字資產和穩定幣的使用。此外,香港可以借鑑新加坡和瑞士的成功經驗,優化自身的監管體系,如參考新加坡的企業友好稅收政策和瑞士對ICO及DeFi的監管模式。作為中國「一國兩制」的一部分,香港在數字人民幣(e-CNY)與數字港元的協同推廣,及跨境支付應用領域,也將是未來的重要合作方向。
最終,香港可能會進一步強化對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建議落實,確保本地監管符合國際標準,從而增強國際投資者的信心。
2025年被視為加密行業進一步走向成熟與規範的一年,一系列的事件與技術突破很可能決定未來10年加密行業的長期軌跡,同時也會對全球金融體系帶來深遠的影響,所以2025年將是很關鍵的一年。
2025年,G20預計將完成全球穩定幣統一監管框架,這將對穩定幣的發行、儲備要求和跨境支付應用產生重大影響。此外,加密市場預計將在2025年迎來變革性成長,重點主題包括宏觀環境、區塊鏈元遊戲、變革性創新和使用者體驗的改變。
以下簡單回顧一下什麼是G20,以及其重點的加密議題:
G20(二十國集團)是一個國際經濟合作論壇,成立於1999年,旨在促進全球經濟穩定和增長。G20成員包括世界上20個主要經濟體,包括19個國家和歐盟。成員國涵蓋了全球主要的已開發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體,占全球GDP的約85%,全球貿易的約75%,以及全球人口的約60%。
G20 加密議題:
隨著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的發展,G20越來越關注這一領域的監管問題,特別是其對全球金融系統的潛在影響。以下是G20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幾個重要議題:
總體來說,G20更關注加密貨幣的監管框架、金融穩定、消費者保護、跨境支付以及稅收等多方面議題,目的是讓全球加密貨幣市場制定更加統一、有效的政策。
1、特朗普新政府班底履新,預計為美國金融監管帶來新方向,可能成為加密市場監管的轉折點,尤其是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政策制定上,新班底可能採取更開放、靈活的監管態度,進而推動市場發展。
2、以太坊將在 2025 年迎來多項技術升級,包括 Danksharding 全面實施和名為「Pectra」的升級。這些技術改進將可能顯著增強以太坊的可擴展性和用戶體驗。
3、穩定幣才剛開始。2025年,G20預計將完成全球穩定幣統一監管框架,這將對穩定幣的發行、儲備要求和跨境支付應用產生重大影響。此外,加密市場預計將在2025年迎來變革性成長,重點主題包括宏觀環境、區塊鏈元遊戲、變革性創新和使用者體驗的改變。
4、人工智能(AI)與區塊鏈的結合正在引領技術創新,特別是在 AI 錢包、去中心化 AI 代理和 AI 訓練網絡領域。2025 年,這一融合將催生多項新技術和應用。
5、在美國現貨比特幣和以太坊 ETF 的獲批為加密市場帶來了資金流入和主流認可,現在幾乎各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都持有加密ETF,2025 年更多資產可能進入 ETF 領域。
6、現實世界資產(RWA)的代幣化在2024年取得重大進展,在不包括穩定幣在內的代幣化資產規模就增長了60%以上,而且企業正嘗試使用代幣化的資產作為其他金融交易的抵押品(如衍生品交易),這很可能簡化操作並降低風險。另外,RWA趨勢正在向美債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之外擴展,像是私人信貸、公司債券、房地產,甚至是保險領域。所以2025年,RWA的市場規模可能進一步擴大,並且新增更多資產類別。
香港在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政策,雖然平衡了創新與風險之間的控制,為全球及本地市場帶來巨大的機遇,但高門檻和國際競爭壓力很可能會削弱部份吸引力。在面對機遇與風險的同時,香港應積極調整政策、促進創新,才能在加密市場全球化浪潮中穩步發展。
此外,與國際標準的對接及區域協作可能成為未來發展的關鍵,但也對市場的適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整體而言,香港的加密市場正處於在風險中尋求機遇的關鍵階段。
展望未來,香港在加密貨幣領域的發展將需要持續關注以下幾個關鍵面向:一是如何在監管框架下保持市場活力;二是加強與大灣區金融科技發展的協同效應;三是提升本地加密人才培育體系。這些都是確保香港在國際加密市場中保持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同時,隨著全球加密市場的快速演變,特別是在ETF、RWA等新興領域的發展,香港需要保持政策的靈活性和前瞻性,在維護金融穩定的同時,為創新留下足夠空間,這種平衡將決定香港能否真正成為亞洲區域的加密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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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體作為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從一開始的極為謹慎轉為開放、包容到支持的態度。本文將一覽香港在加密貨幣方面從零監管到強監管的發展歷程,從2014年到2024年,回顧並疏理香港加密貨幣監管的具體內容,以幫助市場參與者了解香港在加密監管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香港&內陸加密監管演變簡史概覽(近10年):
近年來,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不斷擴大對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的監管範圍,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保護,並在整個生態系統中建立協調的監管框架。
香港作為中國與世界的窗口,相比中國內陸的「要鏈不要幣」的保守和嚴謹態度,香港對於加密貨幣的態度和監管有著極大的轉變,自2014到2024年,這10年間主要可以分為四個時期:早期發展期、政策開放期、監管框架摸索與建立期、全面開放期。以下是香港加密貨幣監管態度的重要演變歷程:
2014-2015:早期發展期
2016-2017:政策開放期
2018-2021:監管框架建立期
2022至今:全面開放期
由上面的時間線可以看到,在2017年以前,市場主要焦點是比特幣交易和初始代幣發行(ICO),當時的監管態度偏向提醒投資者風險,還沒建立全面的監管框架。
而2018年後,隨著虛擬貨幣市場規模迅速擴大,涉及非法集資和洗錢的案件也增多,香港監管機構開始探索更完善的監管框架,SFC引入沙盒計畫,允許虛擬貨幣交易平台(VATP)在特定條件下運營,為行業提供測試環境,試點計劃促進虛擬資產的合規發展。接著在2021年SFC首次向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發放牌照,這是一個監管成熟的標誌性發展。
香港在加密監管方面採取了多機構協作模式,主要涉及以下機構及其職責:
如上圖表,在香港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中,打星號的四個機構是對加密貨幣行業最具主要影響,分別是香港的SFC、HKMA、IRD 和 FSTB,因為它們直接負責制定和執行針對加密貨幣市場的關鍵政策和監管範圍。
這些機構在結構上互不隸屬,獨立運作,彼此之間功能上有所分工。其中,SFC 和 HKMA 是與加密貨幣行業直接相關的核心監管機構,分別針對交易所、基金和穩定幣等核心領域進行監管。IRD 和 FSTB 則在政策支持和稅收環境的構建上扮演關鍵角色。這四個機構共同構成了相關加密行業主要監管框架。
了解完香港的加密監管框架後,在進一步談具體政策措施前,我們先看香港是如何定義加密貨幣。
根據香港法律,加密貨幣不是受HKMA監管的法定貨幣,所以不屬於貨幣,因此就目前來說沒有任何數位資產是真正得到香港政府的支持。
於是香港對加密貨幣定義主要圍繞其作為一種虛擬資產而展開,並根據不同的用途或特性進行分類,其中排除了中央發行的數位貨幣(CBDC)。想更深入了解可以去SFC官網查看,以下概括香港加密貨幣整體的廣義定義和條例中的定義:
1.整體定義:虛擬資產的廣義範圍
根據香港證監會(SFC)與金管局(HKMA)的定義,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VA)是價值的數位表示,可以包括:
2.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條例》的定義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條例》(AMLO),虛擬資產被定義為:
明確排除:中央銀行發行貨幣、受《證券及期貨條例》監管的證券或期貨合約、儲值支付工具,以及有限用途數位代幣(如顧客忠誠積分和遊戲內資產)。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強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Mandatory VASP Licensing Regime)。SFC 頒發的金融牌照有以下十類:
1 號牌照:證券交易,為客戶提供股票、股票期權、債券交易和經紀服務,還能夠提供共同基金、單位信托基金配售和承銷證券;1 號牌還分成 小 1 號牌 和 大 1 號牌。
2 號牌照:期貨合約交易,為客戶提供指數或商品期貨交易及經紀服務;
7 號牌照:自動化交易,為客戶提供訂單撮合操作的電子交易平臺服務;
8 號牌照:擔保融資,為客戶提供股票質押融資服務;
在這些牌照中,1號 和 7號 牌照是交易所要合規落地的必要牌照,這兩個分別是證券交易和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另外,若是要進行私募或公募就必須要有9號牌照,才能合法的託管使用者資金。
對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SFC 於 2019 年推出了監管框架,並在《立場書——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以下簡稱「立場書」。
《立場書》明確指出,證監會無權向僅買賣非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的平台發牌或進行監管。
這是因為此類虛擬資產不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或「期貨合約」,相關平台的業務也不構成該條例下的「受規管業務」。因此,在「自願發牌制度」下,純粹從事非證券型代幣交易的虛擬資產平台無需持牌。
《立場書》延續了 SFC 在 2017 年《關於公佈證監會監管沙盒的通函》中對金融科技創新採取的監管沙盒立場,體現了其在加密金融領域的具體實踐。
根據《立場書》,若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擬提供至少一種證券型代幣的交易服務,需向證監會申請第 1 類(證券交易)及第 7 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牌照。此監管架構包含嚴格的資產託管、網路安全、反洗錢、市場監督、會計審計、產品盡職調查和風險管理標準。
SFC 特別強調,其監管範圍僅限於提供虛擬資產交易、結算及交收服務,並對投資者資產有控制權的平台(即中心化虛擬資產交易所)。
對於只提供點對點市場交易服務,且投資者保有資產控制權(無論是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的平台,SFC 不會受理其牌照申請(即去中心化虛擬資產交易所不受 SFC 監管)。
此外,若平台僅為客戶進行虛擬資產交易(包括傳送交易指示),但未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SFC 同樣不會接受其牌照申請。
在法律法規的適用及制定方面,香港經濟體監管當局將現有的法律法規應用在加密資產行業,同時也根據需求制定新的法規來實施相關監管。基於技術中立原則,監管當局根據加密資產業務的經濟功能來進行監管,而不是基於技術本身。
過去,香港金管局在2021年6月8日公布的「金融科技2025」策略中有一項舉措叫「商業數據通(CDI)」,目的是提升香港的數據基建,以發展出更多新的金融產品,全面推展銀行數碼化並擴展金融科技人才。
近期,在2024年尾聲,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建議研究推出「數字通」,開放特別通道允許內地投資者買賣香港認可的數字資產,豐富兩地互聯互通內涵,這個概念與 CDI 不謀而合。
香港加密監管的新政策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這些新政策的目的是使香港成為一個安全、有序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同時推動金融創新與增長。香港加密監管的具體措施我將其分成6類,幫助更好的理解,其中包括市場准入、稅收政策、穩定幣監管、技術與創新支持、投資者保護與特殊政策:
1、市場准入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牌照制度
自2023年6月1日起,香港實施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牌照制度。根據該制度,所有在香港經營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必須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申請並持有牌照,並需滿足以下要求:
截至目前,僅OSL和HashKey兩家平台獲得牌照,包括OKX、Bybit等在內的22家公司正積極申請中。
虛擬資產基金與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香港允許虛擬資產基金在本地設立並運營,但僅面向專業投資者。
同時,2023年香港批准虛擬資產現貨ETF和期貨ETF,並提出監管要求:
2、稅收政策
香港目前對虛擬資產相關的稅收政策採取較為明確的規定,主要的稅務處理方式如下:
資本利得稅:
香港沒有資本利得稅,這意味著如果個人或企業因持有虛擬資產而獲利,該利得通常不會被課稅。然而,如果交易活動被認定為商業性質,例如頻繁的交易行為,這些利得可能被視為營業收入,需繳納利得稅。
利得稅:
若虛擬資產活動屬於業務性質,例如挖礦、經營交易所或作為公司業務的一部分,相關收入需繳納16.5%的利得稅(企業稅率)。
工資稅:
如果虛擬資產作為員工薪酬的一部分,則應以其市場價值計算,並按照工資稅的規定進行申報。
跨境稅務處理:
香港稅務局強調,虛擬資產的稅務處理基於收入來源地(source of income)。若收入被認為源於香港境外,則不需繳納利得稅,這一政策為跨境加密企業提供了優勢
虛擬資產的估值與記錄:
稅務局建議企業和個人對虛擬資產進行詳細記錄,包括交易時間、價值、對應法幣匯率等,以備核算稅務時使用。
香港的稅收政策對虛擬資產交易者及相關企業提供了較大的靈活性和低稅環境,吸引了眾多區塊鏈與加密貨幣公司在港設立業務。
3、穩定幣監管
穩定幣被認為是加密市場的關鍵組成部分,香港對法幣掛鉤穩定幣(FRS)提出專門監管框架,包括:
4、技術與創新支持
沙盒制度
香港金管局(HKMA)與SFC設立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允許加密貨幣企業及初創公司在受控環境下測試產品和服務,促進創新技術發展,並有效控制風險。
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
香港持續研究零售層面的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並啟動數位港元的相關測試,以推動數位金融及虛擬資產的應用。
5、投資者保護
6、特殊政策
香港政府通過VASP牌照制度規範加密貨幣市場,不僅提升了市場透明度和安全性,還吸引了包括OKX、Bybit等國際交易平台進駐。對於本地市場,這些政策加強了投資者保護,要求交易所遵守嚴格的AML和CTF規定,提升了香港居民對加密貨幣投資的信心。從全球視角來看,香港採取相對寬鬆的監管政策,與內地的嚴格限制形成鮮明對比,使香港成為亞洲重要的加密貨幣樞紐。
1、香港加密政策
2、其他加密市場政策
美國:
以強化監管為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定部分加密貨幣為證券,並要求其符合相關法律。穩定幣方面,美國注重資產儲備與透明度,推動立法框架(如《穩定幣透明法案》)。不過,監管的不確定性已導致部分企業遷往國外
歐盟:
推出《加密資產市場法案》(MiCA),對所有虛擬資產提供統一的法律框架,涵蓋穩定幣、代幣發行和交易所。歐盟的政策注重保護投資者與推動創新,對環境永續性(如 PoW 能耗)也有特殊關注。
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實施《支付服務法案》,為加密貨幣交易所提供支付服務牌照,並要求嚴格的 AML 和 CTF 合規。穩定幣和 DeFi 的監管政策相對寬鬆,新加坡是亞太地區與香港並駕齊驅的加密市場中心。
中國大陸:
中國對加密貨幣交易採取全面禁令,但積極推動中央銀行數位貨幣(數字人民幣)的開發與應用,並將其作為數字經濟的重要工具。
日本:
日本金融廳(FSA)規定,虛擬資產交易所需持牌運營,並對加密貨幣分類(如支付代幣和實用代幣)進行了詳細定義。穩定幣方面,要求發行人必須是銀行或經授權的信託公司。
3、政策比較總結
這份圖表全面比較了六個主要市場(香港、美國、歐盟、新加坡、中國和日本)在加密貨幣領域的監管政策,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監管框架:香港採用VASP牌照制度,著重合規與安全;美國強調證券法的適用性;歐盟實施統一的MiCA框架;新加坡支持創新同時確保安全;中國則全面禁止交易;日本採用明確的交易所牌照制度。
穩定幣政策:各地區政策差異顯著,從香港僅監管與法幣掛鉤的穩定幣,到美國的嚴格監管,再到新加坡的相對寬鬆政策。中國完全沒有穩定幣市場,而日本則限制只有銀行或信託公司可以發行。
技術支持:香港和新加坡較為積極,分別採用沙盒制度和重視技術應用;中國專注於CBDC開發;其他地區則各有側重。
稅收環境:香港和新加坡都提供無資本利得稅的優惠環境,美國則因州而異,歐盟部分成員國也無資本利得稅,而日本則按交易所得徵稅。
對市場發展的影響
對全球競爭格局的影響
在香港加密監管政策逐步落實的背景下,市場呈現出雙重特徵:一方面,嚴格的監管框架為市場帶來合規化和透明度,吸引了全球機構投資者和項目方的目光,並有助於穩定幣和虛擬資產交易市場的發展;另一方面,高昂的合規成本和潛在的政策變動風險可能抑制初創企業的進入,削弱市場創新活力。
在香港的加密監管框架下,市場存在顯著的機遇與風險,下面我將逐一分析:
1、吸引全球加密企業進駐
2、促進創新與技術發展
3、吸引機構投資者
4、對接內地及全球市場
1、監管門檻高,限制市場活力
2、國際競爭加劇
3、法規不確定性和變動風險
4、市場集中風險
5、潛在法律與資安風險
香港在加密貨幣監管上的進一步政策變化可能集中在強化穩定幣監管和推動數位港元(CBDC)的應用上。隨著國際加密市場的快速發展,香港可能會主動與國際組織(如G20)協調,以參與制定全球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確保本地政策符合國際趨勢。
同時,香港可能加大對區域合作的投入,例如與中國內地、大灣區以及東南亞市場進行監管框架的對接,以提升跨境交易效率。
政策上,可能新增針對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Web3應用的監管細則,以捕捉新興技術帶來的增長機遇,並進一步優化金融科技沙盒計畫,降低初創企業的合規進入門檻,鼓勵創新。
整體來看,香港未來的政策變化可能在加強風險控制的同時,進一步提升其作為全球加密資產樞紐的競爭力。
香港的加密監管政策雖然在形式上獨立,但隨著全球化經濟發展,與其他國家的協調合作變得越來越重要,特別是在國際組織的框架內。
首先,G20已強調加密貨幣全球性監管需求,香港作為亞太區的重要金融樞紐,未來可能會積極參與相關討論,並根據G20的共識加強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TF)的協調機制,推動跨國數據共享與監管技術合作。
在區域層面,香港也有可能加強與亞太地區國家的合作,統一跨境支付標準,特別是針對數字資產和穩定幣的使用。此外,香港可以借鑑新加坡和瑞士的成功經驗,優化自身的監管體系,如參考新加坡的企業友好稅收政策和瑞士對ICO及DeFi的監管模式。作為中國「一國兩制」的一部分,香港在數字人民幣(e-CNY)與數字港元的協同推廣,及跨境支付應用領域,也將是未來的重要合作方向。
最終,香港可能會進一步強化對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建議落實,確保本地監管符合國際標準,從而增強國際投資者的信心。
2025年被視為加密行業進一步走向成熟與規範的一年,一系列的事件與技術突破很可能決定未來10年加密行業的長期軌跡,同時也會對全球金融體系帶來深遠的影響,所以2025年將是很關鍵的一年。
2025年,G20預計將完成全球穩定幣統一監管框架,這將對穩定幣的發行、儲備要求和跨境支付應用產生重大影響。此外,加密市場預計將在2025年迎來變革性成長,重點主題包括宏觀環境、區塊鏈元遊戲、變革性創新和使用者體驗的改變。
以下簡單回顧一下什麼是G20,以及其重點的加密議題:
G20(二十國集團)是一個國際經濟合作論壇,成立於1999年,旨在促進全球經濟穩定和增長。G20成員包括世界上20個主要經濟體,包括19個國家和歐盟。成員國涵蓋了全球主要的已開發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體,占全球GDP的約85%,全球貿易的約75%,以及全球人口的約60%。
G20 加密議題:
隨著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的發展,G20越來越關注這一領域的監管問題,特別是其對全球金融系統的潛在影響。以下是G20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幾個重要議題:
總體來說,G20更關注加密貨幣的監管框架、金融穩定、消費者保護、跨境支付以及稅收等多方面議題,目的是讓全球加密貨幣市場制定更加統一、有效的政策。
1、特朗普新政府班底履新,預計為美國金融監管帶來新方向,可能成為加密市場監管的轉折點,尤其是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政策制定上,新班底可能採取更開放、靈活的監管態度,進而推動市場發展。
2、以太坊將在 2025 年迎來多項技術升級,包括 Danksharding 全面實施和名為「Pectra」的升級。這些技術改進將可能顯著增強以太坊的可擴展性和用戶體驗。
3、穩定幣才剛開始。2025年,G20預計將完成全球穩定幣統一監管框架,這將對穩定幣的發行、儲備要求和跨境支付應用產生重大影響。此外,加密市場預計將在2025年迎來變革性成長,重點主題包括宏觀環境、區塊鏈元遊戲、變革性創新和使用者體驗的改變。
4、人工智能(AI)與區塊鏈的結合正在引領技術創新,特別是在 AI 錢包、去中心化 AI 代理和 AI 訓練網絡領域。2025 年,這一融合將催生多項新技術和應用。
5、在美國現貨比特幣和以太坊 ETF 的獲批為加密市場帶來了資金流入和主流認可,現在幾乎各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都持有加密ETF,2025 年更多資產可能進入 ETF 領域。
6、現實世界資產(RWA)的代幣化在2024年取得重大進展,在不包括穩定幣在內的代幣化資產規模就增長了60%以上,而且企業正嘗試使用代幣化的資產作為其他金融交易的抵押品(如衍生品交易),這很可能簡化操作並降低風險。另外,RWA趨勢正在向美債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之外擴展,像是私人信貸、公司債券、房地產,甚至是保險領域。所以2025年,RWA的市場規模可能進一步擴大,並且新增更多資產類別。
香港在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政策,雖然平衡了創新與風險之間的控制,為全球及本地市場帶來巨大的機遇,但高門檻和國際競爭壓力很可能會削弱部份吸引力。在面對機遇與風險的同時,香港應積極調整政策、促進創新,才能在加密市場全球化浪潮中穩步發展。
此外,與國際標準的對接及區域協作可能成為未來發展的關鍵,但也對市場的適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整體而言,香港的加密市場正處於在風險中尋求機遇的關鍵階段。
展望未來,香港在加密貨幣領域的發展將需要持續關注以下幾個關鍵面向:一是如何在監管框架下保持市場活力;二是加強與大灣區金融科技發展的協同效應;三是提升本地加密人才培育體系。這些都是確保香港在國際加密市場中保持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同時,隨著全球加密市場的快速演變,特別是在ETF、RWA等新興領域的發展,香港需要保持政策的靈活性和前瞻性,在維護金融穩定的同時,為創新留下足夠空間,這種平衡將決定香港能否真正成為亞洲區域的加密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