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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新人 & 回歸福利正式上線!不管你是第一次發帖還是久違回歸,我們都直接送你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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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 長期有效(月底結算)
💎 參與方式:
用戶需爲首次發帖的新用戶或一個月未發帖的回歸用戶。
發帖時必須帶上話題標籤: #我在广场发首帖 。
內容不限:幣圈新聞、行情分析、曬單吐槽、幣種推薦皆可。
💰 獎勵機制:
必得獎:發帖體驗券
每位有效發帖用戶都可獲得 $50 倉位體驗券。(注:每月獎池上限 $20,000,先到先得!如果大家太熱情,我們會繼續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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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發帖王: 當月發帖數量最多的用戶,額外獎勵 50U。
月度互動王: 當月帖子互動量(點讚+評論+轉發+分享)最高的用戶,額外獎勵 50U。
📝 發帖要求:
帖子字數需 大於30字,拒絕純表情或無意義字符。
內容需積極健康,符合社區規範,嚴禁廣告引流及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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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政策舉措揭示了執法方式的鮮明對比。一方面,對於涉嫌海上毒品行動,授權採取極端手段——無需審判,也無需出示證據。另一方面,洪都拉斯的前國家元首儘管檢察官已建立起有文件證據的有力案件,卻仍能自由行動。
這兩種立場之間的落差引發了對司法一致性的質疑。什麼時候懷疑就足以成為立即行動的理由,什麼時候證據又需要經過充分程序來處理?是針對不同情境採取不同標準,還是出於戰略考量?
這種模式在權力結構中並不新鮮——選擇性執法一直存在。但這次的表現尤為明顯:對某些人迅速懲罰,對另一些人則給予寬容。值得關注的是,這種做法將如何發展,以及會為未來的執法決策樹立什麼樣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