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委員會首席金融科技官



加密貨幣是具有新結構的金融。
區塊鏈和加密貨幣是執行與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相同功能的技術,因此在起草立法時不應將其視為單獨的資產類別,根據澳大利亞證券監管機構金融科技負責人的看法。

在週三於墨爾本金錢與金融會議上發表的論文中,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委員會(ASIC)金融科技負責人Rhys Bollen表示,加密貨幣應根據其「經濟實質,而非其技術形式」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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