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遇到一些值得討論的關於美國加密貨幣執法狀況的事情。前德意志銀行投資銀行家 Rashawn Russell 因經營一個典型的加密詐騙方案,被判處150萬美元的賠償令和41個月的監禁。R3 加密基金案是這些事情在實地運作方式的有力提醒。



所以這是 Rashawn Russell 在2020年至2022年間所做的事情——他從至少29位散戶投資者那裡籌集比特幣、以太幣和法幣,承諾獲得25%或更高的回報。有些承諾是保證的,這總是個紅旗。然後他就……沒有交付。用這些錢做私人開銷和支付早期投資者。經典的龐氏騙局,用加密語言包裝。

從執法角度來看,使 Russell 案件有趣的是它實際被起訴的方式。司法部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同步行動,顯示他們現在對這類事情的重視程度。2023年9月他認罪,2024年5月被判刑,賠償令則在2月剛剛下達。

這裡的更廣泛背景是 CFTC 正在重塑其打擊詐騙的方式。卡羅琳·范(Caroline Pham)於1月接任代理主席,並將執法部門重組為兩個專注的專案組——一個專門對付複雜詐騙,另一個則針對散戶詐騙。目標是更精準而非過度擴張。

值得注意的是:CFTC 在2024年僅靠加密執法就籌集了171億美元。罰款26億美元,追繳14.5億美元。他們以127億美元和另一家主要交易所1.35億美元的和解案結束了FTX案。雖然他們的工具比SEC有限,但他們明顯變得更積極追蹤資金。

Rashawn Russell 案只是其中一例,但正是新成立的散戶詐騙專案組旨在打擊的那種散戶層級詐騙。這些案件很重要,因為它們向潛在投資者展示了實際的後果,即使執法機制進展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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